带铁丝网的高墙、厚重的铁门、持枪把守的岗楼……管理严密,这是一般民众对监狱的印象。而今,事实果真如此吗?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讷河监狱一名在押犯人王某,利用手机进行微信聊天,不仅与监狱附近区域几名女性确立情人关系,而且还以投资为由骗取受害者金钱。身处高墙内,却能利用手机频频网聊“猎艳”,讷河监狱曝出的荒唐事让人大跌眼镜。惊讶之余人们不禁会问:囚犯竟能网聊猎艳,如今高墙之内到底咋了?
一、 监狱管理立法滞后
现代狱政管理离不开《监狱法》,建立一套规范化的、内在逻辑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体系是狱政管理的前提。1994年12月29日颁布的《监狱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规范监狱管理的专门法律。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这部法律已经严重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监狱管理的需要。它无论是在立法层级与规模上都无法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匹配。有关狱政管理的其他法律规范分散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部分行政法规、规章中。其缺乏对监狱监控、预警、屏蔽等设施的功能要求和安全标准,又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造成法律规范法律逻辑不统一,可操作性差。
二、 监督不到位
一堵厚厚的带着铁丝网的高墙把监狱与外界隔绝开来,社会媒体,一般的民众对其感到神秘而又陌生,更不知道里面每天都在发生着什么。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狱处于社会监督的盲区。一些监狱领导忙着跑经费、铺摊子、上项目,基层干警忙着捞外快,争福利,把罪犯当成了其盈利的工具,甚至不惜违法犯罪。而一些监狱内驻监检察室经常房门紧闭,通知有事才开门来人,日常监管变成牛栏关猫。以至于监狱内管理“潜规则”盛行,漏洞百出,干警职务犯罪层出不穷。
三、一些狱内民警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不足
一些狱内民警极度自私自利,一切从个人利益出发,有利于我就是椰风,挡不住的诱惑,无利则提不起一点兴趣,在利益面前,敌情意识观念变得极为淡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们赚取利益的手段恰如八仙过海,各展其能,无所不用之极,甚至和罪犯称兄道弟。再有者就是整日里浑浑噩噩,混一日算一日,不求上进,不思进取,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想管,到后来是想管也管不了,没出问题的时候得混就混,出了问题就自认为是天灾,是倒霉,在接受处理后依然如故。长此以往不出事才是不正常的。
总之,针对监狱内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相关部门必须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深入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狱管理制度,及时修订《监狱法》,使其与现代的监狱管理相适应。检察机关要强化和优化对监狱内部管理的监督,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监狱自身必须加强监狱内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提高民警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只有这样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监狱管理规范,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