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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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刑辩50问」专栏由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玲律师开办,旨在对实务中常见或不常见、有争议、有分歧的问题进行解答,侧重于诉讼原理、法律规范、现实和经验,回答“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欢迎各位律师同行交流讨论~
今天刊发刑辩50问第18问:参加庭前会议,辩护律师的工作清单是什么?
01法院为什么召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就是法庭在开庭审理之前,由法官主持,在控辩双方共同参加下解决、梳理案件程序性问题及部分实体性问题,旨在为庭审扫清阻碍、保证庭审集中审理。
不是所有案件都召开庭前会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常见有四类: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控辩双方提出申请的案件。
【注意: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召开庭前会议。】
有人认为,庭前会议只解决程序问题,而不包括实体问题。这个理解是片面的,理由一:从《刑事诉讼法》187条看,并没有将实体问题排除在外;理由二:庭前会议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将可能引起庭审中断的与审判相关的问题,集中在庭前会议中一并解决。这些当然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
梳理一下,审判人员在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有:
1.处理程序性事项
听取控辩双方关于案件管辖、回避、是否公开审理等方面的意见,解决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
2.证据展示
控辩双方决定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在庭前会议中组织双方展示有关证据,听取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的意见,梳理存在争议的证据,对没有争议的证据材料,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3.处理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检察人员发表自己意见,作出说明。
4.明确争议焦点
在庭前会议中归纳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对控辩双方没有争议或者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可以在庭审中简化审理。
5.附带民事调解
02庭前会议中,辩护律师工作清单是什么?
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中的辩护工作可以概括为六个关键词:提申请,提异议,提要求,交证据,发表意见,参与调解。
1.提申请
律师在开庭审理之前,向法院提交与辩护有关的诸多申请。包括: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申请不公开审理;
申请庭审直播;
申请七人合议庭审理;
申请调取证据;
申请查看讯问录音录像;
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申请证人、鉴定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出庭;
申请分案审理或并案审理;
……
2.提异议
提出管辖异议;
对合议庭组成提出异议;
对控方提出的拟出庭人员名单提出异议;
对涉案财物的权属情况和检察院的处理建议提出异议;
……
3.提要求
就开庭时间、播放设备等提出具体要求,方便法院合理安排开庭时间,提前准备。
就庭审举证、质证方式提出要求,可以索要检察官法庭举证提纲目录,以提高庭审效率。
……
4.提交新证据
提交辩护律师收集的新证据;
提交被告人及其家属收集的证据;
……
5.发表意见
对涉案财产查封扣押情况,发表意见
提出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意见
提出建议检察院补充材料意见
审判人员询问对证据合法性有无异议时,给予回应。(不是发表质证意见,不能替代庭审质证)
……
6. 参与附带民事调解
如果辩护律师同时为被告人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则可以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参与民事调解。
……
(提醒:上述清单列举的是可能要做的,起提示作用。对于具体案件,辩护律师可灵活选用,自行添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