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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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刑辩50问」专栏由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玲律师开办,旨在对实务中常见或不常见、有争议、有分歧的问题进行解答,侧重于诉讼原理、法律规范、现实和经验,回答“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欢迎各位律师同行交流讨论~
今天刊发刑辩50问第17问:七人合议庭案件,律师辩护的八大要点是什么?
七人合议庭,是民众参与司法的直接体现。辩护律师如何应对?
什么是七人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可以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七人合议庭人员组成】
3名法官 + 4名人民陪审员
【合议庭具体分工】
对事实认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均独立发表意见,共同表决。
对法律适用,人民陪审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能表决。
【表决规则】
简单多数表决规则。意见分歧的,应当按多数意见作出决定,但少数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适用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且社会影响重大的;
2.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且社会影响重大的;
3.其他有社会影响重大的。
【启动七人合议庭的路径】
法院依职权决定适用七人合议庭。
被告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
七人合议庭案件,律师辩护八大要点
一、积极申请七人合议庭
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辩护律师应积极申请法院适用七人合议庭。申请应当采书面形式,理由要充分。
例如,案件是否属于 “社会影响重大”。辩护律师可从媒体报道、警情通报、群众关注度、舆情、政府回应等方面进行解读。
二、精准申请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
有的案件涉及专业知识,辩护律师可在申请书中列举该领域具有从业经验或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名单,要求法院从中选择。
三、申请人民陪审员回避
如果人民陪审员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9条、30条规定回避情形的,辩护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四、庭前充分准备
人民陪审员都是非法律专业背景,辩护律师庭前准备时要考虑其接受程度和能力,化繁为简,化难为易。
例如,准备用于庭审展示的道具、图片等可视化物品等,让人民陪审员听得懂、看得见。
五、法庭发言口语化
法庭上,面对非法律专业的人民陪审员,辩护律师发言一定要照顾人民陪审员的感受,要口语化,通俗易懂。语速不能太快,把事儿说清楚,把道理说透。
六、应对人民陪审员的发问
司法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有权向诉讼参加人进行发问”。现实司法中,人民陪审员大概率在法庭上一言不发。
但是,他们有发问的权利,随时可能发问,因此辩护律师必须有所准备。具体如何做?
1. 熟悉证据和案件事实,以不变应万变;
2. 先梳理概括其问题,get要点,再做回答;
3. 如果人民陪审员的问题太遥远,可以请求审判长“提示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发问”。
七、法庭说服技术与艺术
七人合议庭中, 多数票就能认定事实。假如说服了其中的四名人民陪审员,就直接影响事实认定,甚至决定案件结果。
所以,我们律师要特别重视这四位人民陪审员,要努力说服这些来自民间、有社会阅历、知晓社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
说服他人,是技术,也是艺术。七人合议庭上,我们们面对双重任务——同时要说服职业法官和非法律专业的人民陪审员。
八、法庭配合很重要
法庭上,辩护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要默契,辩护律师和申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之间,也要有配合。
默契配合需要提前做功课,充分沟通,甚至进行必要的演练。这样才能在法庭上遥相呼应,形成合力,实现辩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