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次雷人的话语,出自法官之口。这些话不能判断出法官的职业道德,甚至说善与恶,只能证明反映他们真实一面,甚至有点真诚。
A法官:我当法官二十多年,从来没有亲自在签收文件上签过名字。要求法院签收文件的律师都不是好律师。
解说:我要求签收文件,很正常么,起码给当事人有个交代,有时候签收就可当证据使用,影响着实体、程序方面的合法性,签收意识很重要。此话前半句,反映的是自己的高姿态,后半句是对我的评价,难免让人郁闷。总体来说,A法官心态不好,态度不端正,没能正视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之平等的地位。这是通病。
A法官:律师要走正道。
解说:过段时间我拿第二份文件给A法官签收。此语一出,我更无语。当然我赖着没走,笑着望着他,他只好叫书记员盖章签收,并补充一句:以后有文件都叫书记员签收。“是!”目的达到,你说的话我根本就是左耳进右耳出,没有漏风功能,律师岂不是吃饱了气大不利健康。
B法官:你告诉当事人,诉讼请求不一定能得到支持,否则当事人砍你的头!
解说:这是电话中被告知这句话,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当事人申请法院查出了婚姻期间银行流水帐大量资金进出异动,据此我方增加诉讼请求,标的由立案时的十万增至两百多万。一听B法官这么说,我立即回答:当事人不会砍我的头!我还差点想说:如果你一分钱都不判的话,当事人得砍你的头!但想想还是咽了下,若这么说,就辜负了B法官的一片好意,至少他这么说,是在提醒给我们,此官司存在诉讼风险很大,这是个要面对的问题,因为银行流水帐进出,究竟属不属转移藏匿财产,是的话,转移藏匿的数额是多少,司法实践中根本没有统一标准,这给法官制造了自由裁量的机会。显然,你不能说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就推定他违法什么的,两码事。
C法官:我要抓他就抓他!
解说:陪法官送法支付令申请书给被申请人,从楼上下到楼底停车场,出来时接受保安的检查。通过后,C法官很是厌愤说了句,还重复了下。这不针对我及律师,但也能反映法官心态。有点权了,偶尔情况下就不知道自己是谁,其实他算和气,就当是背后发牢骚。
D法官:你都癫的!(神经之意)
解说:我们在电话中沟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约定处分的有效性问题,本来气氛很好,但突然语气就来个直线下降,让我倒吸口气,不过D只比我大几岁,年轻气盛,偶尔骂几句,才凸现权利的价值和威力。
不能将以上此看作是骂,我将诸如此类回忆记录,只是当做职业中的笑料,试想下,我们律师何尝没说过这些话?既然自己都如此,也就不能苛求别人怎么样,对于公正这两个字而言,这些话语实在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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