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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法官的“真心话大冒险”

时间:2015-01-17 来源:凤凰网资讯

【内容提要】法官和律师天生是冤家,一定要“死磕”到底?或者,他们其实是法律江湖的组成部分,如方向盘和刹车,少了谁都无法得出公平公正的结局?对此,法官和律师曾经面对面进行了一场关于共建司法公正的辩论,通过言语的PK,来探讨如何建立平等、合作的法律共同体守护公正。这是一场律师和法官各自吐槽的“真心话大冒险”,法律的江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朝风云际会,谁主沉浮?

话题1:是不是一定要“死磕”到底?

律师:“死磕”终会两败俱伤

林昌炽律师则认为:“现在‘闹庭’、‘死磕’、‘辩审冲突’、‘谁把谁拉下水’这种‘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式的争论,充斥于耳,法官和律师彼此间互不信任。乃至猜忌、隔阂、抵触,令人痛心疾首。”

他认为,律师与法官的对抗,本质就是不对等的博弈——“法官手握审判权、执行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守护者。而律师是一种民间的力量,是公权力的制衡者,是支撑法治社会和司法公正大厦的支柱。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官本位的国家里,律师的地位始终难以提高。

可是,当法官集团和律师集团内部开战,法院和学界、律师界处于紧张关系,司法有何希望?想提升司法公信力,有何希望?最终一定是两败俱伤!而牺牲品将是原本就不多,社会转型期也亟需树立起司法的权威。”

法官: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在这场“真心话大冒险”中,深圳法官王惠奕如是说:“近年来法官、律师间对立对抗的情形不少见,让人感叹‘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王惠奕并不认为法官和律师之间,就必须要“死磕”到底。她说:“‘死磕派律师’往往将居中裁判的法官作为死磕的对象。走行为艺术,给法官送红薯;走舆论路线,庭审时直接发微博;走揭露路线,将揭露法官的审判违规行为成为辩护的主要内容。而法官也对律师采取了一些高压手段,将律师驱逐出法庭,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律师进行拘留,甚至内地个别法官将律师铐在篮球架上暴晒。

极端冲突对抗只是个别现象。但法官、律师这两个群体之间,确实存在着不信任、不理解。制度设计上,也似乎越来越强调如何在两者间驻扎起藩篱,如何隔绝两者的交往避免不正当影响,而不是架立起沟通的桥梁。”

“死磕律师”是这两年在法律江湖出现的新名词,这些律师在某些案件上用各种方式与检察院、法院“死磕到底”,以平反冤案或维护当事人权利。而法官和律师群体,又如何看待“相互死磕”呢?

话题2:世界上最远和最近的距离:太远——冰冷隔离墙? 太近——利益共同体?

法官和律师,几乎可以说是世界上最近的距离:在法庭上,他们会天天见面;而这种距离又是很远很远的:长期存在的交往规则和隔离墙,使得法官“居庙堂之高”,律师“处江湖之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律师:守住界限不能拒绝沟通

林昌炽律师则感叹:“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构成特定的法律职业阶层。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不时遭受寒流的袭击。过去,我们进到法院,明明是老朋友,却不敢打招呼,装不认识,‘法院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是因为有‘隔离墙’的规定。

张志律师认为,律师和法官同属一个共同体,应以邻为居,不要以邻为壑。目前,有个别的律师输了官司以后,不从判决本身的判决意义出发,往往推到法官判决不公上,承揽案件往往不从自身经验和能力出发,而从关系出发。也有个别法官不从自身能力、是否公正、是否能够游刃有余地把握庭审节奏和技巧出发去看待律师工作。

因此,双方应该要互相尊重、相互间换位思考,要常念共同之处,常怀感恩之心。“关于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我认为必须是界限下的沟通和交流,界限下的共处和共荣。”

法官:律师监督法官何尝不可?

李凤麟法官认为,为什么现在有些老百姓成了“老不信”?律师一张嘴他就觉得“你要说谎,你唯利是图”;法官怎么苦口婆心,他都觉得“你在作秀,你徇私枉法”。这是司法的权威难树,司法的公信力不彰啊!法律职业者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压力和风险都空前巨大。作为法律共同体内,法官和律师虽然不同呼吸,但终将共命运。

他建议:“法官好不好,律师应该有发言权;律师好不好,法官也应该有发言权。能不能在各自的考核工作中,相互征询意见,并将其作为法官、律师评先评优活动的依据之一?比如可以试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对法官、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反映和举报,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应当及时告知被反映或举报对象的单位、主管部门,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查处;处理情况相互函告或在联席会议上通报。”

话题3:好律师、坏律师?好法官、坏法官?

在法官眼中,走关系、请客送礼吃喝的律师最得宠?在律师眼中,法官都是怀揣潜规则,站在强势一方的“黑客”?

在法官眼中,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什么样的律师不受待见?在律师眼中,什么样的法官让人信服?什么样的法官无法忍受?这个话题,绝对值得深圳法官和律师冒险说出真心话。

法官:马虎敷衍的律师不受待见

翟墨法官认为,在法官眼中,好律师是一个具有法治信仰,同时技艺精湛、有说服力的人。“在民事诉讼中,有个别律师存在鼓励或者暗示其客户通过信访、闹访的方式向法院施压,这很难赢得多数法官的认同。如果一个案件的胜负,要由当事人闹访的激烈程度决定,那么我们法律人的存在价值实际上会大打折扣。”

马虎和不负责的律师,绝对不受法官待见。翟墨举了个司空见惯的例子:“在二审审理时,法官都会要求被上诉人发表答辩意见。我发现,有些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的答辩意见往往就是一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相信一个对客户负责,有责任心的好律师,一定不会作出这样简单马虎的答辩。”

他发现,有些好律师对法官的思维方式、关注重点、甚至阅读偏好有所研究,开庭都是有备而来,说理让法官觉得心悦诚服。好律师在法庭上也会适当照顾对方当事人的心理接受能力;而一些经验欠缺的律师,言辞完全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感受,反而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律师:最不爱被法官打断辩论

说起法官,不少律师认为最不喜欢在庭上颐指气使,在律师辩护时充耳不闻、私下聊天,甚至粗暴打断的法官。他们认为,现在不少法官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就松了一口气,开始心不在焉。其实,辩论正是法官最应该听取的内容。

王丽娜律师回忆说,深圳有两个好法官让她印象深刻,一个是在罗湖法院,一个是在福田法院。这两个法官最大的特点,就是会在判决书上很详细地阐述判决的理由。

厚厚一沓判决书,虽然让法官的工作量增加,但详细的说理,却能让律师和当事人感到心服口服,感受到法官的细致工作和诚意。她叹道:“只可惜,听说福田法院那个法官已经辞职下海了。”

她认为,法官是令人尊敬的职业。好法官必然有一种职业自豪感,使之内心有一种对职业的敬重与敬畏,从而用极致的心态来做好本职工作。职业自豪感不是傲慢、偏见和自以为是,相反,要靠谦逊、敬业和善纳良言来支撑,还要以经年累月所坚持的公平正义来培育。

【花絮】

律师:为法官呼吁涨薪

有趣的是,辩论中不少深圳律师呼吁为法官加薪。律师们认为,现在国家对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实行一般的行政管理体制,等同于一般的公务员序列,系统本身对法官的教育、培养一般化,甚至庸俗化,使得整个司法系统缺少一种崇高、正气、敬业、为民的氛围。要借鉴先进国家对法官工资、身份等的保障制度,给法官以优厚的待遇、终身的职位保障、崇高的社会地位。

法官:首长上庭也会担心法官态度

法官态度对当事人影响有多大?蒋筱熙法官提到,深圳一对当事人多次投诉法官,其中内容之一就是——主审法官看对方当事人的次数比看自己的多!在法庭上,即使是政府部门的行政首长,都会对法官的一举一动产生颇多猜测,又何况是普通的民众?因此,法官庭上一举一动都务须谨慎小心,做到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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