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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请放过这个孩子!

时间:2015-01-10 来源:杨玉晓

1月8日上午10点34分,“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林森浩一审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林森浩命悬一线。数小时后,庄严肃穆的法警、蜂拥而至的媒体、林森浩父亲痛苦的表情,便出充盈满了网络……也许多说话会挨骂(国人都是这个德行),笔者还是想就此案谈谈自己的看法,尤其是在力戒少杀、慎杀的社会背景和世界环境下,笔者认为最高法院应当慎重复核,放过这个孩子!

一、 林森浩可能真的不是故意杀人

虽然林森浩年龄达到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可是他还是个学生,还比较年轻,临时冲动或者一时糊涂还是完全可能的。投毒前他应该不会想到有如此严重的后果。恶作剧的可能也完全存在。他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不是没有存在过失的可能。而我们的判决是在所有可能中选择了最重的一种可能。

二、由林森浩的成长经历可知他并非是个坏孩子,不核准死刑也不至再危害社会

从林森浩的成长和他的乡邻叙述:这个孩子并非是一个坏孩子,他性格内向,性格可能有些孤僻,但从未和村里的孩子们打过架,吵过嘴。这些都可以证明,其对社会的危害不是很大。加之他是一个学业比较优秀的孩子,还参加过中华医学会第十一次全国超声医学学术会议青年论文论坛,并有一篇文献被评为优秀论文,如果日后有所悔悟,可能还对社会作出一定贡献。尤其是他在公开声明中还说,如果判决最终核准,他“愿捐献遗体”,可见他还有善良之心。

三、不核准死刑符合少杀、慎杀的政策

1948年联合国通过《人权宣言》时,有14个国家废除了死刑。67年后的今天,已有166个国家废除死刑或者暂停这种刑罚方式。但世界上仍有26个国家与全球趋势背道而驰,在执行死刑。我也赞同目前我国不具备完全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是应当少杀、慎杀。几年前,我们在一片喊杀声中处决了药家鑫,张妙的家人也许会觉得报仇了,大家一时痛快了,可是生活依然要继续,该面对的痛苦依旧要面对,小孩依然要承受失去妈妈的痛苦,丈夫依然要承受失去妻子痛苦。对于林森浩案子也是一样的……基于这些,联系到林森浩的人品、学业和最后声明,笔者认为还是不杀为好。

社会应该宽容一些,杀了林森浩会造成两个家庭的更大悲剧,我们的怜悯之心、爱子之心将如何安放?最后只能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慎重复核,如果可能,放过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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