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家里被盗了,小偷抓到可是钱财回不来了啊?小偷都挥霍了。警察不跟我说小偷家地址。案子到法院我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呢?
解答:
您好,您通过报案处理是对您合法权益的最好保障,督促公安机关追缴脏物、责令退赔是目前保护您合法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追缴赃物的法定职责。现您被盗钱财被小偷挥霍,导致无法追回。公安机关尽到了法定义务,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隐私权,您无权知道小偷的家庭地址,公安机关有保守秘密的责任。现小偷已经被抓获,面对他的将是刑法的处罚,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刑事处罚是最严厉的打击手段,小偷将面临人身自由的剥夺和经济方面的罚金双重处罚。如无法退赃,将加重他的刑事处罚力度。
第二,盗窃的赃物无法追回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另行起诉。根据《刑诉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故您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据此,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判决主文中写明;其中,判决前已经发还被害人的财产,应当注明。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您也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公安机关有追缴赃物的法定职责,任何时候,只要发现被告人有财产,司法机关均可依法追缴或者强制执行。故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追缴赃物是您最好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