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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4篇 违法所得连本带利一起追——房子涨了、股票分红了,赚的部分也要退吗?

时间:2026-08-22 来源:顾小波律师

作者:顾小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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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职务犯罪辩护全流程指南】系列第34篇,面向被留置人家属,解析违法所得收益追缴的规则与边界。系列文章持续更新,涵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全部职务犯罪罪名,以及监察调查、审查起诉、认罪认罚、一审二审、申诉、财产处置等全流程实战内容。

前面讲代持房产时提到一个概念:追缴不看登记在谁名下,看资金来源。这一期把追缴范围再拓宽一步——不光本金要追,本金产生的收益也要追。

很多家属第一次听到这个规则时反应都是:“钱是我拿的,但房子涨了、股票赚了,这些收益是我自己经营的结果,为什么也要追?”

法律上的回答很直接:违法所得产生的收益,性质跟随本金。本金是违法所得的,收益就是违法所得。

“连本带利”到底有多宽?

先厘清一个概念:追缴的对象包括违法所得本身,也包括违法所得产生的孳息和收益。

什么叫孳息?利息、分红、租金——钱生出来的钱。违法所得存银行产生的利息,追。违法所得买的股票分红了,追。违法所得的房子出租收的租金,追。

什么叫收益?增值部分——资产的涨价。违法所得买的房子涨了一百万,涨的部分追。违法所得投资的股权升值了,升的部分追。

有一个案子:当事人十年前受贿八十万,拿去买了套房。案发时房子市值三百万。追缴的时候,不是追那八十万,而是追那套房子。房子涨了多少,追多少。家属觉得“房子涨了是市场行情,跟我没关系”——但法律不这么看。违法所得买的房子,房子本身就是违法所得,增值部分是违法所得的增值。

但“追收益”有一条边界

追缴收益有一个前提:收益必须是由违法所得直接产生的。

如果是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混在一起产生的收益,就要按比例分割。比如用受贿款八十万加自己合法存款二十万,凑一百万买了套房。这套房子卖了赚了五十万。追缴的时候,违法所得占八成,收益也按八成追——四十万。剩下两成收益对应合法出资部分,可以保留。

实际操作中,混同财产的分割是争议最大的领域。谁出多少钱、收益怎么分、比例怎么算,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证据支撑。家属如果能证明部分出资来源于合法收入,就可以主张对应比例的收益保留。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一种:违法所得已经消费掉了,没有产生任何收益。受贿一百万,当年就花完了。追缴的时候,追这一百万本身。如果已经消费完了没有剩余,追缴等值财产——用合法财产补足。这是退赃义务,不是“没收益就不用退”。

第二种:违法所得投资的资产贬值了。受贿一百万买了股票,案发时股票只值三十万。追缴时按什么算?按现状追——追那三十万市值的股票。亏了的部分不追,因为已经不存在了。但要注意,如果股票在冻结期间继续下跌,损失仍由当事人承担,这一点前面讲股票追缴时专门说过。

第三种:违法所得的收益已经和合法财产混在一起,无法区分。比如违法所得存进了一个长期使用的银行账户,和工资收入混在一起,取出来花掉再存进去,反复多次。这种彻底混同的情况下,追缴会变得非常复杂。家属能做的,是尽可能提供合法收入来源的证明,帮助厘清混同财产中合法与非法的大致比例。

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第一,梳理违法所得的具体去向。每一笔违法所得的流向——买了什么、存到哪里、投资了什么——尽量理清楚。去向越清晰,追缴范围越明确,争议空间越小。

第二,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产生的收益。哪些收益来源于违法所得、哪些来源于合法经营——找出证据,分别标注。合法收益要保,需要主动证明。

第三,如果违法所得已与合法财产混同,尽快通过律师向办案单位说明情况,提供合法来源证据,争取按比例分割而不是全部追缴。

最后说几句

违法所得的追缴,不是只追你拿到手的那笔钱,而是追这笔钱变成的所有形态。本金追、收益追、混同了按比例追。理解了这个规则,你才能知道自己面临的追缴范围到底有多大,也才能在退缴决策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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