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存、保全病历的方法
向医院的医务科(处)提出封存病历。封存病历应当双方当事人在场,一般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时应当清点病历页数,将病历放入大信封袋中,用封条贴好各条封口,由双方在封条上签字盖章。封存好的病历由医院保管。如何医院不配合封存病历,可向卫生局反映,让其协助封存病历,并留下医院不配合封存病历的证据,例如录音、录像等。
2、病历的种类
病历资料分为两部分:即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客观病历主要是对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它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病历资料。主观病历是指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它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及其实施医疗行为的主观动机,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医院通常只给患者客观病历的复印件。
3、为什么要查封病历?
因为复印病历只能复印客观病历,不能复印主观病历。因此,复印病历和查封病历必须同时进行。查封的是整套病历,包括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4、怀疑病历作假怎么办
(1)一定要请有多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协助核查病历;
(2)对有疑点的部分,在诉讼阶段,一定要拿病历的原件仔细核查。病历的刮痕、涂改都是通过病历原件发现的,很难从复印件中察觉;
(3)不要对病历上的姓名、床号、日期等项偶然发生个别、孤立的笔误过多注意,但是如果上述项目发生一系列错误,就要引起注意,考虑该病历是否存在重新书写或修改的可能。
(4)重点要突出。修改和造假一般都发生在医疗过错之后的病历上。如果修改病历往往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同时此时的医院往往会请专家会诊,根据律师的经验,专家会诊记录尤其是外院专家会诊对患者病情变化的分析和判断,对于患方的疑点会有所启发。